高清“电子眼”24小时监控
如果说无意的损坏或使用不当造成车辆“受伤”尚情有可原,那么恶意的损坏就无法被原谅了。在自行车管理中心采访中,记者恰好遇见一起恶意损坏自行车最后被处罚的事例。有一个任姓小伙子用刚办好的卡在一天之内连续取还车5次,其中3辆都是带锁还车,还将临时锁钥匙拔走,造成后面的市民无法正常取车。“经常使用公共自行车的市民都知道自行车还时不能锁车,否则车无法正常进入锁桩,但这个小伙故意使用蛮力强行还车,破坏了锁桩和临时锁。”白云说,当工作人员通过监控和系统联系到他本人时,此人态度极其恶劣,承认自己就是故意的,让工作人员有本事就叫警察。最后在城关派出所民警的协调下,任姓小伙赔偿了被他损坏的临时锁,而他本人也被纳入不受欢迎的“黑名单”,此生都不能再办理自行车卡。“对于任何人为、有意损毁自行车的人,我们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是不欢迎的,我们将尽力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损坏的物品必须照价赔偿。”白云说,在这里,要提醒那些破坏自行车的人,公共自行车属于公共财产,所有公共自行车服务站点都安装有24小时“电子眼”监控设备,可以清晰地看到每一辆前来取还车者的面貌特征和衣着,所以监控区域内的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在“电子眼”的监控之中。与此同时,能够借车的租赁卡是经过登记造册的,都可在系统中查到身份证信息,锁定到人。各个片区的巡检员还会全天候不定时进行巡查,所以市民切莫怀着侥幸心理去做挑战公德和法律的事,其结果必将是损人损己。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如果对其故意损坏,损坏价值5000元以下的将进行治安行政处罚;5000元以上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以非法占有公共自行车为目的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占有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的可构成刑事立案。在商州区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出具的《商州区公共自行车赔偿标准》中,记者看到,丢失一辆公共自行车将按照车辆购置价1460元逐年递减10%的标准进行赔偿,损坏部件的则按照出厂价赔偿,赔偿价格在10元到440元不等。“铃铛一个10元,车钥匙10元,座垫41元,脚蹬一个39元,车篮65元……”在这份《商州区公共自行车赔偿标准》中,自行车的每个部位都有对应的赔偿标准,如果租车者在骑行中使自行车“受伤”,将严格按照该标准照价赔偿。
白云表示:“希望市民都能善待为大家服务的自行车,在平时的使用中能温柔一点,像爱护自己家自行车一样去爱护公共自行车,看到破坏公共自行车的行为能及时制止。”同时,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使用公共自行车时不准骑在锁桩架上的自行车休息玩耍,不准在站点停放其他车辆,不准用自行车筐载带小孩,不准加锁私占公共自行车,不准拆卸破坏设备及车辆。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也为了保护自行车,不要骑着自行车郊游进山,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在身边的情况下不得使用自行车。
别让自行车再“受伤”
所有的损坏行为,凸显某些市民对公共财物的漠视,是社会公德的缺失。面对每一辆给市民带来极大方便却又伤痕累累的公共自行车,我们每一名市民都该反思:从我做起,珍惜爱护公共财产,使用中如发现不文明骑车行为或自行车损坏的,请及时联系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别让方便市民的公共自行车“受伤”。
公共自行车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一直在为宣传保护自行车、文明骑行做着努力,每一辆自行车能正常使用的背后是40多名调运、维修、维护、保洁人员的辛勤付出。“我们的保洁人员每天早上6:30就开始在站点擦洗车辆了,就是为了每名前来取车的人能骑着干净的自行车出行;调度人员每天都要把几十斤重的自行车从站点搬到卡车上,再从车上卸下来,每人每天搬运的次数达上百次;巡查、维修人员每天都要对车辆逐部位进行检查,发现有毛病的再进行修补,这一系列劳动的目的都是希望公共自行车能实实在在地给大家的出行带来便利。”白云说。去年4月份,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租车者,使服务更加便捷,自行车管理中心还顺应市民呼声建立了“商州公共自行车服务”微信公众号。“公众号里不仅有我们管理中心和自行车的基本情况介绍,还添加了使用攻略、IC卡办理须知、取还车流程、管理箱操作指引、站点分布图、故障处理热线、系统服务时间、服务网点地址等,尤其方便了年轻人对自行车的了解和使用。”白云说,这个微信号推出以来受到年轻人的欢迎,每天的点击量都有好几百,已经成为他们对外宣传的一个平台。接下来管理中心还准备制作一批倡导文明骑行和用车指南的宣传册,宣传文明用车,劝导市民做一个文明人,提醒市民爱护自行车及相关设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