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从9月26日上午召开的商洛全市全面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电视电话会上获悉,从今年10月份开始,商洛市将在各县区全面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
据了解,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被保险人为各县区的农村居住户,保险责任为因火灾、爆炸、雷击、洪水、突发性滑坡等原因造成保险房屋损失的,以及因防止上述灾害蔓延或因施救房屋所采取必要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房屋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保险费按每户农户20元的标准参保,其中农户负担10元,政府补贴10元,最高赔偿金额为5000元。这项工作目前在全省还是首创。
李云飞强调,商洛全市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的重大意义,科学处理好全面推行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中的几个重要关系,一是要处理好抓经济发展与抓社会稳定的关系。二是要处理好政府推动与农户自愿的关系。三是要处理好政府支持与市场运作的关系。多措并举,全力保障政策性农村房屋保险工作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