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皮箱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之一,起到净化、美化环境的作用。但一些少年确拿它来比赛,结果“英雄”没做成,却被处以拘留10日的处罚。
近日,在洛南县城河滨北路九曲桥至西寺桥段有四名年仅十六、七岁的少年,竟然受女友指示,比试力气,撬砸、脚蹬人行道上的垃圾箱。旁边群众阻止无效后,有人随即拨打报警电话,城关派出所快速出警,进行调查处理。
记者从洛南县城关镇派出所了解到,经调查证实:夜某(女)、白某、柴某、闫某将河滨北路九曲桥至西寺桥7个果皮箱损坏,价值4550元。他们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49条之规定,涉嫌损害公共设施,四名嫌疑人家长积极赔付环卫队损坏果皮箱损失,并对夜某等四人处10日拘留。
在城市生活的每个人都希望有干净、美化的生活环境,而这来自我们每一个的努力。提倡广大市民携手爱护、美化环境,拒绝不文明行为,把城市当成家来爱护,商洛的城市环境将会在保护中更加美好。据商洛新闻网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