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调处各类医疗纠纷发生,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近日,洛南县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洛南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独立于医患双方,不受任何组织影响,专门调解医疗纠纷的群体性、公益性、专业性、独立性组织。主要职责是依法接受医患双方申请,免费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发现和排查各类医疗纠纷隐患,主动介入有可能激化、演变为群体性事件的医疗纠纷调解,为有关人员提供法律和医疗方面知识的咨询。洛南县医疗纠纷调人民解委员会由法律、医疗、理赔方面专家组成,设主任1名,工作人员4名,独立办公,接受县卫生局领导和县司法局业务指导,工作经费由县财政每年定额补助。当医疗卫生纠纷发生后,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合理、尊重人权”的原则,按照相关程序,积极进行医疗纠纷调处,并做好各种记录和笔录,对调解能达成协议的,制作协议书由双方签字确认,对调解不成功的,及时告知当事业人双方通过司法程序解决。(赵晓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