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向集资者允诺到期支付超过银行同期最高浮动利率50%以上的,都应该格外警惕。”记者宋飞鸿要露滋
检方指控 隐瞒钼矿所有权真相 以回报率高为诱饵骗钱
昨日上午,西安市检察院公诉人员当庭诉称,被告人沈建民,1927年生。1998年,沈建民在洛南县从庞某手中购得钼矿一个,2005年4月因拖欠购矿款,该矿被洛南县人民法院判为庞某所有。2005年2月,沈建民注册成立西安菲悦钼业有限公司,开始向社会募集资金,以钼业经济效益好、回报率高为诱饵,隐瞒洛南钼矿所有权真相与社会公众签订投资合同,骗取资金1000余万元。2005年10月沈建民在山阳县购买一个铁矿,又隐瞒其无采矿权真相,继续与社会公众签订投资合同。
另一被告人王鹏飞,1979年出生。2005年2月,王鹏飞被沈建民任命为菲悦钼业公司总经理。2005年3月至11月,王鹏飞代表公司向不特定人群募集资金,先后骗取资金729.9万元,王鹏飞和沈建民四六分成,王鹏飞获利300多万元。检察院认为,2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商洛特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