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瑚世博)近日,洛南县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时化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调委会的职责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生效或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后,当事人自愿申请人民调解,或征得当事人同意,转交给道路交通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调委会调解的。调解委员会受理交通事故调解案件后,应及时开展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员调处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案件,应在30天内完成,并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调解委员会要按照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进行登记、制作笔录、制作调解协议书,并加盖人民调解委员会印章。调处交通事故损害民事赔偿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调解达不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