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记者 瑚世博)12月12日至13日,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新荣带领专家组来到我市,通过现场观摩、座谈交流、评议审定等方式,一致同意我市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规划通过评审。
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要把商洛建设成集生态、山水、园林、旅游为一体的现代化中等生态宜居城市。为了尽快实现这一目标,我市制定了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规划,提出从今年开始用三年时间,实现城市GDP持续增长率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万元GDP能耗、用水量、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清洁能源使用率达到50%以上,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80%以上,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率不低于80%,公众对城市环境保护的满意率达到80%以上,努力把商洛建设成为环境质量持续良好、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资源循环综合利用的现代化城市,力争2013年底通过省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验收。工作重点是结合商洛城市特点和发展趋势,紧密围绕污染减排,将水污染防治特别是保障饮用水安全放在重要位置,突出工业企业污染防治,注重区域和流域的综合整治,力求实现产业布局、市政设施建设、环境保护、城乡空间发展一体化,进一步提高综合实力。市委、市政府将加强对创建省级环保模范城市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这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作为一项重要指标严格进行考核督查,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实现既定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