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张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丰富了廉政教育和干部选拔任用的内容,较好地解决了反腐倡廉教育由‘虚’转‘实’、由‘软’变‘硬’的问题。”这是商洛市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之后,中央纪委有关负责人实地调研时作出的积极评价。该项制度推行六年来,我市已有44名干部任前考廉“走麦城”——因为廉政考试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
为有效解决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忽视廉政法规制度学习,商洛市纪委在2008年开始实行将廉政教育与干部最关注的提拔使用相结合,在全省率先探索推行了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通过“严考廉”,激发“真学廉”,着力增强领导干部廉政学习的自觉性。“考廉”的主要内容包括: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三大类,以领导干部应知应会的知识、履行职责常用的知识、必须遵守的廉政法规为重点。考试一般在任职公示期内进行,集中组织、单人单桌,分开卷、闭卷两种形式,开卷考试80分合格,闭卷考试60分合格。考试成绩与干部任用挂钩,成绩合格者,按规定程序任用;不合格者,建议暂缓任用,半年内补考一次;补考合格的,予以任用,补考仍不合格的,不予任用。
我市“考廉”制度推行以后,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学习之风很快为之一变。过去的“要我学”变成了“我要学”;以前的“泛泛学”变成了“认真学”、“深入学”。丹凤县一名干部在参加完考试后说:“任前考廉既是对我们学习掌握廉政法规知识的检验,又是对今后进一步深入学习掌握廉政法规知识的一次提醒和忠告。今后一定要主动学、坚持学,学深、学精才能带头遵守。”
目前,商洛全市已有6698人(次)参加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共有44人因成绩不合格被暂缓提拔,占考试总人数的0.65%。其中县级5人,科级33人,科级及以下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