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法院系统“平安卫士”李林涛同志先进事迹
商洛日报讯(王建民 侯向锋)李林涛同志从事审判工作二十多年来,以对法官职业的无比崇敬和不负人民重托的强烈责任感,谱写了一首首正义之歌,爱民之曲,先后被评为“创建省级卫生县城工作先进个人”、全县信访工作先进个人、支持项目建设先进个人、“城镇建设环境保障先进个人”、陕西省优秀中小学法制副校长,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忠于职守,公正司法。一是狠抓案件质量。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实行逐级负责制,层层把关,强化合议庭职能,定期召开案件质量现场分析会,开展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全院案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二是加大调解力度。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原则,全院调解率达到了75%。为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工作,以村(社区)调解组织为依托,实现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工作有效衔接,建立以诉前调解为核心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被誉为社会管理创新的“丹凤模式”。三是重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做到既要解决纠纷又要和谐稳定,力求达到案结事了,力求使每一起案件都能让当事人接受,让社会公众接受。四是加强执行工作,大胆推进执行方式改革,率先在全市法院探索执行申请确认、当事人财产申报、执行线索有偿举报等多项制度,并得到省、市法院的充分肯定,被省法院授予无执行积案先进法院。
司法为民,情铸和谐。他出身于农村,对老百姓有着深厚的感情。他从事法官职业后,为社会伸张正义,替百姓主持公道,就成为他执着的追求。抓业务工作时,始终坚持审判工作必须服从和服务于工作大局,推进社会和谐稳定和健康有序,把工作的重心放在确保社会的和谐稳定上。在审理和执行案件时,对一些重大、敏感和社会关注案件,坚决做到既要公正办案,又把一些矛盾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尽可能消灭在审理和执行中的萌芽状态,避免案结事未了的现象,所分管和从事的工作安全稳定,无不安全不稳定事件发生。对一些特殊案件和来访群众,自己都耐心接待,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和对案件的疑惑,妥善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力求使当事人做到胜败皆明。在工作中,凡经他审理的案件或者由他接待的当事人,不论大事小事都耐心细致的处理。平时无论工作多忙,只要当事人问什么事,他都能热情接待,解答当事人提出的问题,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清正廉洁,公正无私。李林涛同志走上法院领导岗位后,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他的公道正派、严谨清廉的品行,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赞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