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要在“示范”上上水平。确定一个镇(办)、一个村(居)为创建示范点,那么工作就要有示范性,就要引领一个地方的工作水平。创建活动开展以来,市民政局经过认真调研,制定下发了全市示范镇(办)、示范村(居)的创建标准和量化考核办法。各县区要按照这些标准,逐镇逐村去抓,要按照标准逐项去抓落实。年终,市局要对各县区创建活动确定的每个示范点,逐个点评考核。凡创建工作经量化考核得分在85分(含)以上的镇村,在明年的民政工作会上,市上将授予“商洛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镇”和“商洛市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村”称号,并对创建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区进行表彰奖励。对验收达不到85分的镇村,要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并要求县区限期整改,直至成功创建为止。
工作保障:部门协同共联动
全市开展社会救助规范化创建活动,是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民生工作重要讲话的有效载体,是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大举措,是全市城乡困难群众脱贫改善生活的迫切要求,也是加快建立法治政府依法行政的有力抓手。
社会救助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建设工程,涵盖领域广,涉及部门多。加强组织领导,是搞好各项工作的一个永恒话题,这是保障工作开展的关键。特别是近两年随着“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等机制的逐步建立,对加强部门协作配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对此,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发挥职能,依靠地方政府,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间的联席会议制度、工作协调机制和信息交流沟通机制,在政策制定、制度衔接、信息共享等方面赢得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倾力配合。市编办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省编办、民政厅督查的要求,尽快完成敬老院法人登记工作,并年内落实我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工作机构和人员编制审批工作;市财政要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将各项社会救助的地方配套资金和相关工作经费落实到位;市卫计、教育、住建、人社等部门,按照“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管理机制要求,要分别将大病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内容集中在全市各镇(办)“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加强与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协作,完善部门间分办、转接流程,实现救助申请人与救助部门申请诉求和办理结果的高效对接,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构筑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提高社会救助综合效应。市卫计部门还要继续推进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将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扩展到市级医院,要加强与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等相关制度的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制度合力。市扶贫部门在指导县区开展精准扶贫和实施农村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项目时,要注重与社会大救助服务体系的主动对接。公安、财政、人社、住建、税务、工商、住房公积金中心、银监局等部门,要配合民政部门年内建立我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具体说,就是根据有关规定和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工作需要,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财政供养人员、就业、住房、纳税、个体工商户登记、公积金缴纳、存贷款等社会救助对象家庭经济收入和家庭财产方面的信息。会后,参加会议的13个市直部门有关领导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充分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作用,积极配合民政部门,加快建立我市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平台,努力提高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