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入了149万美金创建了ULA公司后,深圳市雷地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老板刘南林获得的“回报”包括:在看守所里关了17个月、有可能落到头上的“合同诈骗”和“职务侵占”两项罪名。
但是,将近一年半的铁窗生活,也没能让刘南林想明白——自己怎么就变成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了?即便自己做生意有不妥的地方,也不至于被关在看守所里啊?
而就在千里之外的上海市看守所,有一个人和刘南林有着相同的困惑——因“爱建系”窝案近段时间屡现报端的上海富豪颜立燕。关于此案,各方争论的也是同样的问题,其中的纠葛究竟是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
近日,他们的困惑被摆上“桌面”,成为一场名为“民事纠纷刑事化与和谐社会之冲突”的研讨会的议题。
这次研讨会的与会者堪称重量级专家——有著名民商法学家江平、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黄京平、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陈泽宪、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教授张俊浩;同时,有着“中国第一刑辩律师”之称的田文昌也带领着一批律师参与其中。
合同纠纷还是合同诈骗?民诉还是刑诉?
在湖南省湘潭市看守所整整呆了17个月后,今年4月12日,刘南林第一次走出看守所,坐在湘潭市岳塘区人民法院被告人席位上。
记者全程旁听了此案。法庭上,刘南林一直情绪平和,直到一个人出现后,彬彬有礼的他突然语出惊人:“我好想踹死他。”
这个他“想踹死”的人,就是举报他合同诈骗以及职务侵占的昔日“盟友”——美国沃特财务集团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张志浩。
“就是他报案说我诈骗。”面对作为证人出席的张志浩,刘南林一脸愤怒。
刘南林和张志浩的“恩怨”,始于一次融资合作。
2005年,刘南林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张涛合作,研发了非晶合金材料技术。2006年年初,看中了“非晶项目”巨大商业前景的张志浩答应为刘南林的深圳雷地公司提供融资1200万美元的中介服务。2007年2月,刘南林在国外注册了名为“United Liguid Alloysco,Ltd”的离岸公司(下称ULA公司)。据资料显示,ULA公司设立登记时的原始股东为8个:刘南林、张涛等4个股东共占90%股份,张志浩等4个股东共占10%股份。
但是,由于股东中刘南林等人均为中国籍,ULA公司被有关部门认定为“特殊目的公司”(境内居民自然人持有用于境外融资的境外公司的股份或控制权,则此境外公司就是“特殊目的公司”),特殊目的公司在境内的投资需要经过审批,且审批难度很大。为了简化公司审批程序,最后决定,由加拿大籍的张志浩代替刘南林等中国籍股东持有ULA公司的股份。
刘南林称,ULA公司创立之初,没有任何资金,于是决定收购他自己的下属公司湘潭雷地。让刘南林没想到的是,在把湘潭雷地“卖”给自已和张志浩共同拥有的ULA公司后的一年,他就开始了看守所的生活,而他的主要“任务”就是翻来覆去地解释:自己到底是不是ULA公司的股东。
对于合同诈骗罪的由来,起诉书中这样写道:
刘南林谎称,自己系ULA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以代持方式实际持有ULA公司100%的投资股份,还虚构自己具备增加发行可转股债权的交付能力。2007年11月10日,有投资人与刘南林签署了两份合同……投资人先后将300万元人民币汇入刘南林的个人账户……案发至今,刘南林仍未向投资人交付任何股票或其他股权凭证、可转股债券,也没有退还300万元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