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曾益民)为进一步增强民辅警法纪意识,规范执法行为,近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充分研判当前一线交通民辅警执法工作实际,精准施措,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不断强化民辅警学习相关技能,每月定期开展案例式、情景式教学,使全体执勤人员熟练掌握警车的安全停放,警灯、警报器、警示牌、标志、反光锥、反光背心等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恶劣天气应急处置、交通事故处理、疏堵保畅等正确处理方式,熟练掌握安全防护技能,确保每一位民辅警都能准确理解、熟练掌握、正确使用。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做好警戒工作,合理站位,反应敏捷,规范操作,遇有交通违法行为车辆逃逸或拒绝接受检查时,执勤交警辅警可记下车号,事后追究其法律责任。在勘查交通事故现场时必须穿着反光背心,携带反光标志牌、反光锥筒和照明设备等安全防护装备,确保自身及他人的人身安全。有针对性地组织民警对执法中存在的共同问题以及疑难问题进行研讨和学习,使每一位民警都熟知法律法规,正确运用。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全体民辅警严格遵守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八个一律”“八个必须”等各项规定,执勤执法时做到着装规范,必须佩戴好执法记录仪、单警装备、安全防护装备,科学设置执勤卡点,对违法行为人要履行告知程序,严格依法处罚和使用行政强制措施,从最基本的环节、最细微的地方做起,在执法意识、执法方式、执法质量、执法水平上提高,切实做到在所有执法行为上充分体现公平、公正。要求民辅警在查处酒驾、无证、超员等驾驶违法行为时,配齐执法记录仪和安全防护设备,全程记录民警执法过程,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和安全防护工作,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支队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率先垂范、带头上岗,重点做好早高峰岗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在疏导交通的同时重点对非机动车闯红灯、载人、逆向行驶、违法停车、横穿马路、未按规定使用头盔和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教育,积极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要求全体民辅警在处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中,注重对违法行为人的现场说服教育和引导,积极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升执法社会效能;在对轻微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适用口头警告后教育放行,对严重违法者教育先行,让其认识到自身违法行为后再作处罚。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要求民辅警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及时转变传统思维,创新执法理念,切实把“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和要求落到实处。要求民辅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必须做到警容严整,警车车容必须干净整洁,驾驶警车必须按规定带齐各种证件,规范文明驾驶,用精、气、神赢得当事人好评和尊重。要求民辅警在检查车辆和查处违法行为时,必须按规定向当事人敬礼,用一个标准的敬礼动作表明执法程序的开始,从细微的小事入手,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也为下一步执法做好铺垫。要求民辅警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必须使用文明礼貌的规范语言;在检查和处理交通违法过程中,要善于控制处理违法节奏,正确引用法律条文,使违法当事人感受到民警良好的业务素质和业务能力,进而主动配合执法执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