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石军平)“听说案子破了的那一刻,我们悬着的心终于放下了。谢谢民警连夜查办案件,这就是老百姓最需要的安全感!”5月30日,梁先生、屈先生与洛南县保安镇黑潭村党支部书记给县公安局保安派出所赠送两面写着“破案挽损显神勇 执法为民保平安”“智勇双全 破案神速 警察之威 震慑四方”的锦旗,以感谢洛南警方快速破案,为其追回被盗资金。
5月18日,保安镇黑潭村村民屈先生在家忙着建房,当日其要给拉瓦的司机付钱时,发现他放在租住房内炕头鞋盒内的1.6万元现金不见了,这是他与妻子外出务工的血汗钱,为家里建房所用的钱。屈先生在家找寻未果,夫妻二人很是着急,于是立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保安派出所民警迅速围绕案发现场走访调查、研判,并引导屈先生回忆最后一次存放现金位置、为他家建房及周边人员等信息。正当办案民警根据相关信息展开进一步调查时,5月26日9时许,黑潭村村民梁先生报警称,其母屈某芳在家里放的5700元现金中的3500元不见了,且放钱的房门锁具完好,屋内物品也没有大的翻动。此时,派出所领导立即将警情向县局汇报,与县局刑侦大队联手,认真勘查现场,调取周边监控,分析作案手段,将两起案件并案,很快锁定作案嫌疑人梁某某。
民警将梁某某带回派出所调查,梁某某对其近期的活动轨迹多次否认,拒不交代。对于梁某某的百般辩解,民警通过走访了解梁某某的从业情况,在掌握基础信息和重要证据后,对其进行了法律宣教和劝导,经过数小时的心理斗争,最终梁某某承认自己抱有侥幸心理,才会将屈某芳家的钱物盗走。经深挖,梁某某还交代了其在屈先生家建房干活期间,盗取了屈先生租住房内1.6万元现金的违法事实。梁某某所盗钱物被民警如数追回,归还原主。
目前,梁某某因涉嫌盗窃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