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田健 汪治) 为着力解决干部管理工作中“人怎么下”的问题,商南县加大工作力度,从严肃纪律、完善制度、加大考核、及时跟进处理等方面入手,疏通干部“出口”,建立常态化、立体式管理干部长效机制。
一是“调”,即实行末位淘汰调整不胜任现职干部。2007年以来,实行年度目标责任、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三位一体”的目标责任考核管理,每年初,根据市、县总体目标任务,采取逐单位、乡镇制定目标责任的形式,将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年终进行考核,评出完成年度目标责任的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单位。对考核最末等次的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排名较差的,对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及班子成员采取组织措施,经考核已对2个县直部门及1个乡镇的主要领导进行了调整。
二是“改”,即改任同级非领导职务。坚持每年对全县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考察考核,对思想作风表现较差,群众基础差、威信低的干部,或工作成绩一般,领导能力或工作能力较低的干部;工作中出现较大失误并造成一定影响,或身体状况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提交县委常委会讨论,改任非领导职务。
三是“退”,即严格执行干部到龄退休制度。明确凡达到规定退休年龄的,及时办理退休手续;因工作需要延期退休的专业技术干部,要严格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本人坚持不退的,从接到组织部门的通知起,不再计算工龄,工资改发退休工资,进一步严肃干部退休制度。
四是“诫”,即对干部进行诫免谈话。对届中、届未考察考核中,民主测评满意率低、工作成绩平平、不能认真履行职责、干部群众意见大的科级干部,由县委或县纪委主要领导与其进行诫勉谈话,明确指出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对整改不力的,进行组织处理。
五是“免”,即依法对干部进行免职。对问题比较突出,在干部群众中影响较坏,或因违反财经纪律、受贿、赌博、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的,及时给予免职或撤职处理。
六是“降”,即对干部降职使用。严格执行《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严格干部年度考核,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县纪委、组织部门提出降职使用意见,报县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同时,根据干部所受纪律处分,对受处分应降职的干部,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全部予以降职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