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冬季严打整治百日会战”和“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野生动物乱采滥挖野生植物”专项行动开展以来,金丝峡森林公安派出所组织安排警力,在辖区认真开展宣传教育和治安巡逻。
12月8日16时10分,金丝峡森林公安派出所民警何永兴、李健、唐春鲜、沈古松在金丝峡镇太吉河社区向阳沟口组巡查时发现有村民砍伐林木,发现后,民警迅速在案发现场附近对砍伐情况进行调查。在向阳沟口通村公路边发现有1三轮车正在装木材(柴),经走访群众、调查了解证实是村民张某某和张某某二人所为,经询问他二人也承认偷砍了他人所有林木的违法行为。经查证落实张某某二人擅自偷砍他人山林中的林木,杂木树106棵,合计3730斤,折合立木蓄积1.865立方米,经鉴定,涉案林木价值373元。其行为已涉嫌盗伐林木。
综上所述, 张某某二人的行为已严重违法了《森林法》第39条、《森林法实施条例》第38条等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属盗伐林木的违法行为,目前,该起案件已上报县森林公安局、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何永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