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柞水县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建立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行政调解工作。
一是强化行政调解阵地建设。按照“五有”要求,加强镇和部门行政调解阵地建设。目前全县13个镇和25个部门均成立了行政调解室,并配备2名专(兼)职行政调解员,确保了行政调解工作有目标、有任务、有规范、有人抓、有人管。
二是创新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行政调解联席会议制度、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行政调解信息沟通机制、建立了行政调解统计月报告制度。截至目前已累计召开联席会议23次,研究解决工作问题79个。
三是提升行政调解效果。建立了行政调解目标责任考核制度,杜绝了行政机关不作为问题,同时建立了行政调解首问负责制和转送审核通报制,防止了行政机关慢作为和推诿扯皮问题。
2012年以来,各镇、各部门累计受理行政纠纷调解申请53个,成功调解53个,调解成功率100%,为引发新的矛盾和纠纷,减少了复议、诉讼,实现了工作成效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崔香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