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柞水县围绕中央提出的“取消各种行政管理中的不必要环节,减少三分之一的行政审批事项”的总体目标,按照“承接中省市、规范自身”的要求,对中省市明确取消的审批事项,坚决取消。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包括以政府规范性文件自行设定的审批事项,一律全部取消;对中省市下放的审批事项,建立清单、及时规范,确保承接落实到位,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效显著。
据悉,对全县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从项目名称、设定依据、审批方式等方面入手,共摸底40个部门和单位,涉及行政审批事项158项。积极做好省市下放的63项行政审批事项承接,承接后行政审批项目达到221项,其中行政审批项目20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20项。扎实推进集中清理,参照市政府明确的10条基本原则,共保留行政审批项目140项,其中列为行政许可项目131项、非行政许可项目9项;共取消合并行政审批事项83项,与本轮清理审批事项总基数(223项)比例为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