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不断强化“法治洛南”建设,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全县行政执法体制逐步理顺,政府管理工作日益规范,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有力保障了政府职能履行,助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一是强化复议应诉受理。认真贯彻执行《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依法受理和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坚决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切实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创新行政复议办案方式和结案方式,大胆探索运用和解、调解方式办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两统一,2015年县政府法制办依法受理行政复议1件,办结1件,维持1件。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先后承办以县政府为被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诉讼、复议案件14件。
二是扎实开展行政调解。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坚持以行政调解作为重要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手段,充分利用行政调解手段的优势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三个洛南”建设提供良好社会环境。2015年全县共受理行政调解申请268件,成功调解243件,调解成功率达91.5%。
三是着力化解社会矛盾。建立信访接待服务大厅,开展“书记县长大接访”活动,实行36名县级领导轮班值日、各相关部门整体联动的信访接待制度,积极构建起信访、调解、司法、综治、维稳“五位一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三调联动”、“诉调对结”工作机制。2015年共排查调处矛盾纠纷1426件,调解成功1397件,调解成功率达98.1%,信访“三无县”创建和“一控四降”目标基本实现。(姜毅 姚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