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王鹏 方由朝)继镇安县法律援助中心荣获全国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示范窗口”称号后,日前,山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又被司法部表彰的“第四届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
近年来,山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原则,不断加大法律援助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规范化和基层网络建设,积极探索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努力提高服务能力,降低援助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健全工作机制,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和数量得到全面提升,成功办理了48名农民工肺矽病维权案等在全市、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援助案件,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和维护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