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谢云涛)日前,镇安县对辖区主要河流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县河道管理工作步入规范化、常态化机制。
该县根据县、镇、村三级河道的性质,按流域分别确定县级河长4人、副河长4人,镇级河长19人、村级河长161人。全县分旬河、干佑河、滑水河、达仁河4大区域,分别由县级四大班子分管联系领导负责,县水务局、环保局、国土局、林业局包抓,所在流域的镇长、村长具体负责,林业、环保、国土等部门的执法人员为成员。镇级河长要对流域的县级河长负责,村级河长要向镇级河长负责。
5月初,镇安县组织有关部门及各镇有关人员赴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嘉兴市、温州市、金华市等地考察“河长制”的做法,全面学习借鉴他们“五水共治”(治污水、防洪水、排涝水、保供水、抓节水)的先进经验。县上专门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水务局设立办公室,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并将“河长制”工作列入有关部门和镇年度工作考核重要指标进行督导考核,全面推进河道长效管理与保护工作。落实了矿山环境综合整治、河道清障保洁、水土保持治理提升、农村生活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工业转型升级发展、企业治污设施提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农家乐污水排放整治、城乡安全供水保障、“一户一表”改造提升等10项专项整治工作的牵头单位和参与部门。按照“有案必查、查必有果”,巩固河道综合整治成果,消除边治理边污染的现象,坚持治理和规范并举,治标和治本并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