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吴小娜 周晓芳)4月29日,笔者从柞水县统计局了解到,1—3月份,柞水限上单位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0942.2万元,同比增长17.1%。
按销售单位所在地看,1—3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18444.3万元,同比增长16.8%;乡村消费品零售额2497.9万元,同比增长19.6%。
从消费形态看,1—3月份,商品零售额17023.8万元,同比增长18.4%;餐饮收入3918.4万元,同比增长11.6%。
线上消费保持增长态势。3月份,全县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额503.1万元,同比增长47.1%;1—3月份,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销售额1409.4万元,同比增长84.2%。
多类别商品销售延续增势。限上单位19类商品中,16类商品保持增长态势。其中化妆品类增长61.3%,文化办公用品类增长23.0%,通信器材类增长26.7%,汽车类增长22.3%,基本生活类商品保持两位数增长,粮油食品类增长20.6%,日用品类增长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