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2日电 昨日,乐视影业宣布将由黄晓明、杨幂主演由网络小说《何以笙箫默》改编的同名电影,其后不久,该小说原作者顾漫发布微博称授予前合作方(乐视娱乐)的版权已于2014年9月10号到期。今晚,乐视影业官方微博就此事发布声明,称“乐视影业于合同期间内完成剧本改编,合法拥有剧本完整著作权及电影拍摄权”,并称乐视影业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使其合法享有的著作权及拍摄权,任何人散布与事实不符的谣言并损害乐视影业权益的,乐视影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以下为乐视影业声明全文:
关于《何以笙箫默》电影版权的声明
2011年9月10日 ,乐视影业与顾漫签约,取得独家电影剧本改编权,合约期限为三年。双方约定,改编的剧本著作权全部归乐视影业所有,乐视影业有权将该剧本拍摄成电影。
乐视影业于合同期间内完成剧本改编,合法拥有剧本完整著作权及电影拍摄权,于2014年8月20日获得《摄制电影许可证》,同时签约电影主创、主演。目前,项目剧组筹建完成,已进入开机阶段。
乐视影业的行为属于正当行使其合法享有的著作权及拍摄权。任何人散布与事实不符的谣言并损害乐视影业权益的,乐视影业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