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邓新建本报通讯员唐军红
从11月19日首次出现作案人员以出售比特币为由实施诈骗的案件,到12月7日,短短十几天内,广东省广州市警方接报此类警情5起,涉案金额3.5万元。
周某的被骗经历颇具代表性。据番禺警方调查,周某8月在广州大学上网时发现一家名为GBL的公司,自称比特币交易平台正在出售比特币,周某先后分9次将6840元通过网上银行汇到该公司指定银行账户。两个月后,周某突然发现该公司网页登录不了且网站被删除,后听说浙江东阳警方已破获GBL公司诈骗案,于是马上报案。
“比特币存在6大隐患,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诈骗,可能成为非法集资平台,或者以投资为名进行网络传销,更可能成为洗钱犯罪的载体。”广州警方有关负责人今天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比特币具有不被冻结、无法跟踪、不用纳税和交易成本低等特征,存在较高的投机风险,极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违法犯罪活动的新型工具。
记者了解到,比特币是一种网络虚拟货币,数量有限(共2100万个),但可以用来套现,也可以兑换成一些国家的货币。目前,有些国家如德国,已承认比特币的合法地位,但更多国家如我国,并不承认比特币具有货币地位。
网络上投资比特币的人很多,通过比特币交易平台(类似于期货交易)买进卖出,市值每天变化,于是就有计算机编程人员设计一种程序,利用复杂计算挖取比特币,而这种程序需要被称为“挖矿机”的高配置计算机。
“比特币是一种基于点对点网络的匿名数字货币,汇款通道不受国家控制,货币转账是由网络节点进行集体管理,交易各方可以隐藏自己的真实身份,不受任何政府、任何银行的控制。”该负责人表示,比特币存在6大安全隐患。
首先,易被犯罪分子利用实施诈骗。随着比特币交易的日趋活跃,已有不法分子利用比特币交易或买卖“挖矿机”等衍生产品,设立相似度极高的假网站、假交易平台进行网络诈骗。“目前,广州出现的比特币诈骗警情主要是购买比特币套现、充值或是以投资为名的诈骗。”该负责人表示。
其次,比特币交易平台通常是一个网站,一旦出现被盗问题将很难追查,因此容易遭到黑客攻击。2011年6月,一名黑客成功盗取25000个比特币,相当于50万美元,成为第一个成功偷窃比特币的人。
同时,比特币交易平台可能成为非法集资平台。这名负责人表示,当前,不少比特币投资网站宣传投资比特币低投入高产出,能够获取很高利润。犯罪分子只需注册一个山寨版的交易网站,以高额回报为由,诱骗不具备专业知识的投资者购买不等份额,就可以开展大范围非法集资犯罪活动。而且网站的运营、维护都掌握在犯罪分子手中,可以随时关闭网站,隐蔽性很强。
此外,不法分子可能以投资比特币为名进行网络传销。比特币作为外来名词,与股权投资、资本运作一样,存在很大的迷惑性。犯罪分子可以以此作为网络传销噱头,制作“经营样板”,开展网络传销活动。
据该负责人分析,比特币交易缺乏监管并在全世界自由流通,基本操作只由本人自行进行,手续费用较低,犯罪分子可以利用这个特点进行跨地区、跨国洗钱活动,比传统的经过地下钱庄洗钱更便捷、更迅速,留下犯罪痕迹的几率更少。“因此,比特币也可能被作为洗钱犯罪的载体。”
“由于比特币具有流动性高、难以被察觉、可兑实体货币、市值波动大等特点,交易日趋活跃,所以针对此类投资造成的公众损失及纠纷也日益增多。”这名负责人说。
本报广州12月1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