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江苏省有一个《关于加快成品住房开发建设的实施意见》,成品住房是一个专用名词,就是装修好的房子,它要求说,总体目标到2015年的时候,苏南城市中心区的新建成品住房的比例要占到60%以上,其他地区占到40%以上。我不知道为什么扬州被算成了其他地区,反正是40%以上要达标,现在只达到5%,所以它还不够。这里面就要求对购买新建成品住房,且属于第一套住房的家庭,由当地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支持,所以扬州完全可以说,说我这次的行动就是优惠政策的一个支持。
马光远:扬州新政没有分清自住跟投资的区别
这个政策出台以后,被误读是非常正常的,如果没有误读,我觉得反而很反常了。在目前的情况下,整个房地产调控可以说处在最微妙的阶段,不仅仅扬州在做试探,有很多地方在做各种各样的试探。
扬州这么一个政策出台以后,比如鼓励成品房不对吗?我觉得非常对,现在就是毛坯房太多了,毛坯房造成的环境污染,造成的资源浪费,造成的产业地段的问题比比皆是。据我所知,我们鼓励成品房的政策早于2008年很多年,江苏省是2011年的2月份,扬州为什么在2012年的5月份的时候才出台这么一个政策?也就是说,真的要加快贯彻,这个贯彻的速度也太慢了一点。第二,在江苏省政府的文件里强调的是,给予补贴也好,给予鼓励也好,是有范围的,是家庭的第一套住房。但是在扬州的这个政策里,哪怕你是八套、九套、十套都是可以享受补贴的,根本没有分清自住跟投资的区别,这从政策制定本身来讲,显然不符合我们目前的房地产调控。
我们看到扬州市的这个政策出台以后,在网上曾经消失了几个小时,之后挂上去的政策就增加了解释的内容。在目前这个房地产调控非常微妙的时刻,如果这个政策出台的程序能够颠倒一下,你拿出来的政策是后来既有解释同时又有政策本身的政策,我想没有人会误读。那么政策本身究竟是出于一个什么样的考虑?它的四条解释都很好。第一个讲为什么要推成品房,第二个讲政策依据是什么,第三个讲奖励的范围是千分之六,不是百分之六等等,最后还特别强调我们还应当加强房地产调控。如果这个政策本身在出台的时候,把这四条放在前边就不会引起误读。它第一次出现的时候,标题叫购买成品房有奖,在官网上用这么一个标题,这样很容易让大家跟目前的整个房地产调控,跟一些地方上的救市相联系,所以我认为误读是很正常的。
张鸿:这500万为何不用于补扬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的缺口
除了实际上的选择,还有一个技术上的选择,就是无论是住建部,还是江苏省的文件都没有明确的说如何来鼓励,你要因地制宜,你要想办法,就是你直接补贴给买房人,是不是一个最好的调整成品房和毛坯房的这个比例的办法?或者收取土地出让金的时候,少收一点?这一次,扬州方面表态说只有500万,一年大概用500万作为试点,所以我更多地愿意把它理解成为了达到2015年可能达到的那个标,当然按照那个速度,2015年它很难达标,达到40%的这个标,做出了一个达标的姿态,说我们采取了一些措施。
如果真如他所算的一年500万,那么对扬州这样一个城市肯定压力不大,这是非常小的一个数字。但我们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我们在调控房价的同时,我们要花很多钱去盖保障性住房、公租房等等这些项目。那么,我还看到了扬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局的一个报告,里面提到了难点和需要关注的问题,就是建设资金偏紧,渠道单一。报告中提到,2011年,江苏省下达给扬州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需要13100间套,总面积90万平方米,再加上棚户区改造等需要资金是30亿,目前全市筹集到7.5亿资金,所以他说我们缺口巨大,20多亿。如果我们这么算的话,那么一点点的这个钱,其实都可以用来补充你20多亿的缺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