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裕溪路某小区的胡女士自从住进新房就没过几天安稳日子。2009年起,胡女士家中的水管发生泄漏导致家具和墙体被泡坏,还连累了楼下的住户。可是维修和赔偿事宜却一直没有下文。
新房墙壁渗水闹心
5月16日下午,记者来到胡女士家中看到,卫生间的地面和墙体被凿开,部分水管裸露在外。胡女士的家人指着一截放置在洗脸架旁墙体中的水管告诉记者,该处便是发生漏水的水管(如图)。据胡女士介绍,2008年8月开发商交房后,新房就进入装修阶段。当年10月,新房装修完毕后便一直空置。
2009年5月,胡女士结婚后搬入新房居住,问题也随即出现。“2009年10月,我发现主卧靠近卫生间的墙体有渗水,我们向开发商反映。开发商派人对墙体进行了重新粉刷。”此后,胡女士一家搬到公公家里居住。2010年,胡女士回家发现墙体同样位置又出现了渗水的状况。
2011年10月,胡女士生完小孩后搬回小区居住,由于用水量的增加,胡女士发现墙壁漏水问题更加严重,甚至殃及到楼下住户的墙体和家具。
漏水原是水管泄漏
胡女士告诉记者,2011年12月,由于墙壁渗水日趋严重,物业公司在胡女士的要求下派来一位水工对家中水管进行水压测试,结果显示水管确有泄漏。随即,小区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胡女士一家与楼下住户达成了协议,将对漏水责任进行认定,由责任方对损失进行赔偿。
在大家的共同见证下,物业请来施工人员对卫生间墙体和地面进行开凿,找到了漏水水管。“漏水的水管是房屋建造时埋在墙壁的,这个责任理所应当由开发商承担。”胡女士告诉记者。
由于卫生间无法使用,2012年12月24日,胡女士一家搬到公公家居住。此后,胡女士的公公多次询问物业赔偿维修事宜,可是解决方法一拖再拖。“5月9日,开发商托物业告诉我们,水管是我请的装修公司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他们不负责任。这明显是推卸责任。”胡女士气愤地说。
5月15日,由于公公家气温太高,胡女士一家不得不搬回小区居住。由于索赔太麻烦,胡女士也想自己对卫生间和墙体进行维修了事,可是这样一来对楼下的住户没法交代,所以破损的卫生间一直维持现状。
建议寻求责任认定
5月16日下午,记者走访了小区物业公司。物业公司尹主任告诉记者,胡女士家中出现渗水的情况后,物业公司积极参与协调,并多次联系开发商。物业公司还请来工人对胡女士家中的漏水点进行排查。“我们将墙体漏水的结果第一时间向开发商作了汇报,开发商认定胡女士家动了水管,开发商不负责。物业公司对此事已经尽力了,对于开发商的决定我们也没有办法。”
对于胡女士认定开发商应负责的说法,尹主任表示:“对于责任认定,胡女士如果有不同的看法,最好请来第三方机构进行责任评估,确定责任归属后走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为此,合肥市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告诉记者,由于水管漏水责任不明,胡女士可以请一家第三方认证机构对造成水管破裂的责任进行鉴定,这样胡女士才能走司法途径维权。(网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