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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骚扰电话惹人烦 业主收楼即被盯上

2013-08-29 09:16:51 来源:

  一位从事装修设计工作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装修公司之间的竞争十分激烈,为了获取客户,其从售楼处或物业公司那儿买业主信息的情况很常见,每当一处楼盘快交付的时候,就会有人打电话或是主动上门向装修公司推销业主名单,久而久之,装修公司也就与这些“信息贩子”熟了,并得知信息都是从售楼处或物业管理人员的手中拿到的。“当名单被卖给装饰公司或某个家装业务员后,装饰公司会把买来的名单细分给自己的业务员,有些业务员就会把‘不好搞’的业主联系方式转卖,这样一来,一份新交付楼盘的业主名单就能很快传开。”该设计师说,这些交易都在私下进行,要有熟人才可以操作,同时,由于业主很难找到物管公司出卖私人资料的证据,因此,转卖客户资料早已成为业界的一个“潜规则”。

  根据相关线索,日前,记者以某售楼中心销售人员的名义致电某装修公司,询问其是否需要业主的信息,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开始表示不需要,但在记者报出价格后,该工作人员却立即表示“价位太高很难成交,价格低一些的话可以考虑。”

  增强维权意识,对待骚扰电话要坚决

  对策

  那么,业主面对装修骚扰电话是否就真的没有办法了呢?在走访中,一位近期刚装修完新家,准备入住的杨女士认为,接到骚扰电话,首先应该要保持冷静,尽管心情不好,但还是要坚决拒绝。“一般来说,我会说‘我已经签好合同准备装修了’,是最有效的回绝办法”。杨女士说,以其个人经验,如果碰到骚扰就以恶言相对,很可能招来某些素质低下业务员不断地报复性骚扰。对此,惠州市装饰行业协会的相关人士也表示,出卖业主个人信息成了平常事,一方面是因为被侵权者依法维权意识淡薄,以致很少有人会主张赔偿;另一方面,如果要选择家装公司,就一定要选择正规品牌公司,装修质量才会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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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泄露他人信息要入刑

  2009年7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黎某,成为广州市检察机关执行《刑法修正案(七)》新罪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第一宗案件。公安机关查明,自2008年3月开始,犯罪嫌疑人李某利用其在某电讯公司工作的便利,将机主资料等信息非法出售给他人,获利近万元。《刑法修正案(七)》实施后,李某非法出售机主信息的行为并未收敛,2009年2月至5月期间,李某再次出售4份手机机主资料给黎某,黎某获取上述信息后转卖给私家侦探公司。广州市检察院介绍,《刑法修正案(七)》于2009年2月28日正式实施,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首次进入刑事犯罪的范畴。(南方日报)

编辑:苏春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