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吉文艳 左京 侯向锋)“您有一张传票,请尽快来领取,否则法院将强制执行!”最近一段时间,有不少市民向本报反映,接到了领取法院“传票”的电话。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回应称:此类行为是不法分子以领取“法律文书”为名,通过声讯台、电话录音等方式实施诈骗的手段之一。
市中院工作人员提醒广大市民:人民法院是我国的法定审判机构,法院办理案件有非常严谨的法律程序。法院送达各类法律文书,都必须加盖人民法院印章,一般由法官、法警或者书记员等专门人员以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有些情况下,会通过邮政局特快专递、挂号信的形式邮寄送达;特殊情况下,也会使用电话联系当事人,询问与案件相关的事实。即使是电话联系当事人,法院工作人员肯定会将案件的基本情况解释清楚,不会使用播放电话录音的形式通知当事人,也不会在电话中询问当事人的银行卡号、银行账号、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更不会要求当事人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到某个银行账户。因此,凡是涉及到“领取传票”“转账”之类的电话,百分之百是遇到了骗子,在此请市民们谨防上当受骗。
同时,市中院提出几条建议,供广大市民参考:一是接到此类电话,不管自己或者亲戚朋友是否有案件在法院受理,不要紧张慌乱,冷静分析问题,做出置之不理、进一步咨询等决定。二是如果想进一步咨询的,距离法院比较近的,最好到法院当面咨询工作人员;距离法院较远的,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市中院咨询电话为2386538。三是无论对方在电话里如何“花言巧语”,绝对不能告诉对方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银行卡号等重要信息,更不要汇款、转账到对方提供的账号,以免钱财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