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侵占人行道停车”系列报道受关注
本报讯(见习记者 米子扬 程雨蕊)连日来,本报记者采写的商州城区“违规占用人行道停车问题”系列报道,引起商州区交警大队、商州区城管局的重视。
4月13日上午,市交警支队支队长樊永生看到本报报道后,要求商州交警大队对反映的问题作出回复。樊永生说,人行道停车问题应是交警部门的管辖范围,欢迎媒体监督。
商州交警大队回应称,《商洛日报》第一篇报道发出后,大队领导高度重视,召开多次会议对报道中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教育民警提高认识,认真履责,依法配合商州区城管部门严格执法,加强人行道上停放车辆的管理,对占道停放车辆拍照上网、计分处罚,对“僵尸车”进行拖移并通知车主予以报废处理。同时延长执勤时间,加大道路巡查频次和力度,对车辆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严厉处罚,努力还人行道于行人,以实际行动回应市民期盼。
商州区城管局称,根据商编发﹝2017﹞5号文件精神,商州区城管局对车辆乱停乱放没有管理职能,但会加强对城区重点路段违规占道经营、流动经营商贩的管理,积极引导流动摊点入市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