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肖 云)为打好教育科技人才体制机制一体改革硬仗,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吸引优质科技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近日,市科技局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拨投结合’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拨投结合”旨在探索把市场化投融资作为前置条件,以市级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对已经完成投融资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予以支持。“拨”,是指财政科技资金以科技计划项目形式向企业拨付;“投”,是指项目申报时已经获得投融资支持。“拨投结合”项目聚焦我市5条重点产业链群,优先支持技术先进、成熟度高、市场前景广且研发团队实力强的科技成果,尤其是经过概念验证、即将中试熟化或规模化生产的新产品,通过“以投定拨、以拨促投、拨投联动”方式,放大财政科技资金的撬动作用,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促进“技术—资本—产业”良性循环。
据悉,“拨投结合”项目申报主体须为当年在我市落地转化、注册成立的独立法人企业,核心技术团队须持股,项目具备产业化基础并完成种子轮、天使轮融资。项目申报遵循“成熟一个、启动一个”原则,通过专家会议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评估论证项目技术水平、产业发展方向和转化前景等。项目立项获批后,市科技局将给予项目企业获得投资额的10%、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给予政策解读、项目申报、资源链接等一站式科创服务,全方位助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