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刘永琦)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我市印发通知,进一步压实生态护林员职责,扎实开展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坚决守牢生物多样性保护底线。
通知指出,做好野生鸟类保护工作,是生态护林员的重要职责之一。生态护林员要加大对林地、湿地、草地等野生鸟类主要活动区域的巡查力度。重点关注迁徙候鸟集中停歇地、繁殖地及越冬地,在鸟类迁徙季、繁殖期等关键时段,要加密巡查频次。重点排查是否存在非法设置捕鸟网、陷阱、毒饵等捕猎工具,是否有伤害鸟类、破坏鸟巢、捡拾鸟蛋或非法饲养野生鸟类等行为,同步查看栖息地是否存在植被损坏、水体污染等破坏环境的情况。要全面配合镇村开展野生鸟类保护的宣传工作,形成全民爱鸟护鸟的良好局面。
通知要求,生态护林员在巡查时,一旦发现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饲养野生鸟类等违法行为,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所在村(社区)或护林站。遇紧急情况(如正在猎捕、伤害事件),可直接拨打110报警或联系所在镇(街道)。报告信息时,要准确报送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具体地点、违法人员特征及鸟类的大概种类与数量等,确保线索清晰可查,并积极配合开展后续调查取证等工作。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对参与乱捕乱猎野生鸟类等违法活动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对履职不力的按考核及管理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对及时发现重大违法线索、制止严重破坏行为的,予以通报表扬及奖励,切实激发生态护林员履职尽责的积极性与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