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张福秦 张龙)8月13日上午,陕西省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柞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商洛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任高利涉嫌犯故意杀人罪一案。合议庭审判长由商洛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建中担任,商洛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毛朝霞出庭支持公诉。
被告人任高利生于1972年11月6日,系商洛市商州区北宽坪镇小学教师。公诉机关指控:2009年正月,被告人任高利经人介绍与柞水县干佑镇城关居委会干佑街村民何娜结婚,婚后何娜经常回柞水娘家居住,引起任的反感。2009年7月,因任的父亲患病卧床不起,生活不能自理,家里经济困难,而何娜却因娘家家务事多,其母身体不好,经常在娘家帮忙,为此二人产生矛盾。2010年2月8日下午,任高利从商州乘车到柞水县何娜娘家,要求第二天接何娜回商州过年,遭到何娜及岳母杜永琴的拒绝。次日6时许,任高利起床后又向其岳母及何娜提出当日带何回商州过年,又遭她们的拒绝并由此发生争吵。任高利顿生杀人之恶念,即到其岳母厨房取出一把菜刀,在何家道场上持菜刀在杜永琴脖子上连砍两刀,将其砍倒在地,又在门前小路上追撵上何娜后,持菜刀在何娜颈部连砍数刀。该任又返回道场,见杜永琴未死,即抓住杜的头发在其颈部连砍两刀,随后又闯入屋内,向刚起床的何娜伯父何耀发颈部、头部连砍数刀,致杜永琴、何娜、何耀发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杜永琴、何娜遭到锐器砍击致大血管断裂导致失血性休克死亡;何耀发因头、颈部遭到锐器砍击导致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庭将择期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