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频道 > 时事 综合

市级单位全面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承诺制公示制

2011-08-01 16:36:27 来源:

  本网讯 2011年5月以来,我市按照中省治理“小金库”工作要求,在所有纳入市级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专项治理精心组织开展全面复查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深入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截止7月底,纳入市级财务管理的独立核算的部门单位中,有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市纪委等250个部门和单位就彻底清理“小金库”、不再保留和新设立“小金库”事项与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订了承诺书,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市级单位全面落实“小金库”专项治理的具体承诺内容:一是严格遵守开设银行账户管理规定,绝不违规开设银行账户,绝不公款私存,所有银行账户公开接受监督(涉密业务除外);二是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财务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簿,所有财务收支全部纳入单位法定账簿统一核算。三是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决不截留、挤占、挪用、坐收坐支财政收入,绝不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截留收入私设“小金库”。四是严格支出管理,绝不以虚假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五是加强财务管理,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收支管理行为,加强内部稽核和审批管理,堵塞管理漏洞,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六是遵守财经纪律,坚持依法理财。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自觉维护财经纪律,坚持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努力提升民主理财、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管理水平。已签订承诺书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单位名单,市治理办已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资金信息栏目公之以众,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公示的目的是要更大范围、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夯实各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责任,加强长效防治机制建设,确保“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应有成效。(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