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2年3月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代表、国家海洋局党组成员、纪委书记吕滨总结海洋管理体质存在的弊端主要包括,缺乏高层次的统筹决策机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的权威性不够,海上执法力量分散,效能发挥不足。
吕滨还向全国人大提交了《关于改革完善我国海洋管理体制的建议》(下称《建议》)。这份《建议》可视为国家海洋局对未来海洋管理体质改革的预期。
《建议》分别从以下三个层面展开阐述。一是在决策层面,成立中央海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中央、军队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向中央提出事关国家海洋事业发展的大政方针和政策建议,处置海上突发事件。二是在管理层面,成立国务院直属海洋主管部门,涉海有关职能由该部门实施综合管理。三是在执法层面,组建中国海洋执法监察总队。整合海洋执法力量,建立一支统一的海上执法队伍。
目前,在中央决策层面加强对海洋领域直接管理已无悬念,已经成立的中央海权办成员即包括海洋局、外交部、公安部、军方相关部门等。
然而,在管理层面和执法层面的整合,则不得不囿于多部门利益的协调,以及权责的划分,一直难有动作。
比如,上世纪80年代以前海洋局仅设于国家层面,并未向省市县一级延伸。为了能够调动国家和地方双向管理,中国开始向地方赋予海洋管理权责。但是,到底选择单成立一个系统,还是在原有的基础上扩增,却是一个问题。
反复权衡后的结果是,在省市县一级渔业局增设了海洋管理职责,合并成海洋与渔业局(厅)。一位退休的省级海洋与渔业厅副厅长就表示,同样一件事情,在国家海洋局开完会汇报后,还要去渔业局汇报。
海洋管理体制改革迟迟没有启动的另一个原因在于,究竟是将国家海洋局交由国务院直接管理,还是成立一个类似于能源管理委员会的协调机构,决策层意见尚未统一。
而在新一轮“大部制”改革中,有望从中央层面理顺海洋管理体制。一位接近国家海洋局的人士透露,中编办和中组部都已经到海洋部门和省市做过调研,可以说这方面的基础工作已经做了多年,“这次应该能上两会”。
“大金融委”难产
新一轮改革的调研之中,金融界人士一直在呼吁“大金融委”现身。
在1993年以前,中国由央行统一实施金融监管。1993年的机构改革中,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陆续成立,“一行三会”的监管架构成形,并由此确立了分业监管的体制。
但随着金融业的发展,特别是混业经营的深入,监管真空和监管重复的问题在金融领域日益突出,“一行三会”之间缺乏协调的问题为业界关注。
2008年8月,国务院曾下发通知,要求央行会同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监管机构共同建立金融监管协调机制。但是,由于缺乏正式的制度保障,协调机制并没有发挥实际效果。目前,“一行三会”之间协调的主要渠道是每十天一次的、由主管副总理主持的工作会。而在高层交流之外,司局级中层的沟通较少。“尤其在涉及到利益、地盘等问题时,部际协调异常困难。”中国银行(2.98,0.01,0.34%)国际金融研究所高级分析师周景彤表示。
在2012年发布的《金融业发展和改革“十二五”规划》中,再次提及要积极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合作,减少监管套利,避免监管缺位和错位。
出于政策要求和现实情况,是否采取将“一行三会”合并,或者建立高于“三会”的金融监管协调机构等屡被业界论及。
然而,各方消息显示,“大金融委”并未被列入新一轮“大部制”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