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商洛市委常委、镇安县委书记 李 波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是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党员干部要照好党章之镜、法纪之镜、民心之镜、先进之镜,查摆问题,整改提高,修身正己,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照好党章之镜,牢记根本宗旨。我们党是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坚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最高理想和最终目标是实现共产主义。党章是党的最高行为规范,是党员的言行准则,是党员加强党性修养的根本标准。面对党的十八大提出的“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发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号角,党员更应自觉经常照照党章这面镜子,擦理想之灰,扫信念之尘,祛浮躁之气,除行为之垢,切实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拿起党章这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理想信念,看一看精神是否懈怠、意志是否消沉、行为是否出格,更加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不为各种诱惑所困,不为各种艰险所阻,不为各种杂音所扰,始终不渝为实现中国梦而奋斗;照一照自己的宗旨意识,看一看群众观点牢不牢、群众立场稳不稳、群众感情深不深,真正把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装到心里去、落到行动上,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照好法纪之镜,规范从政行为。党员无论职位有多高、职权有多大,都没有任何超越法纪的特权,必须时刻保持对党纪法规的敬畏之心。在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照好党纪国法这面镜子,严格对照宪法法律、党章党纪和中央八项规定,检查自己有没有特权思想、滥权行为,有没有以权谋私的现象、违法乱纪的倾向;在对待耍特权、搞特殊化的问题上是坚决反对、积极批判,还是麻木不仁、视而不见,甚至听之任之、随波逐流。对查出的问题要深入反省、主动纠错、防微杜渐。要争当学法、用法、守法的表率,争当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党纪条规的表率,规范从政行为,不越法纪“红线”,时刻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照好民心之镜,永葆公仆本色。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失去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就无从谈起。”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每名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自觉用民心这面镜子来观照自己,对照人民群众的要求和期望反省自己、改造自己,永葆人民公仆本色。要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拜人民为师,向群众求教,把实事好事办到群众心坎上。始终为民谋利解难,多想想群众的事情办好了没有、群众的困难解决了没有、群众还需要我们做什么,急民之需、解民之忧、纾民之难,使群众最大程度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始终相信和依靠群众,把领导力量与群众力量聚合起来,把教育群众与组织群众统一起来,在为民务实的工作中团结群众、赢得群众。
照好先进之镜,争创一流业绩。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雷锋、焦裕禄、郭秀明、兰辉等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先进典型影响感染激励着一代又一代人,共同构筑起了共产党人的精神家园。在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干部要照好先进这面镜子,查找自己在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的差距与不足,反思自己在联系群众上是否做到全心投入,在服务群众上是否全心全意,善于从先进典型的事迹中吸取营养,自觉用先进榜样的言行规范自己,始终把群众当亲人,用心接纳群众,用情感化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查找自己在进取精神和工作业绩上的差距与不足,反思自己是否存在“拍脑袋”决策、拍胸脯表态,是否存在脱离实际的盲目攀比和哗众取宠的空洞口号,用先进榜样的业绩激励自己,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务实进取的精神状态,低调务实不张扬,埋头苦干,敢于担当责任,勇于直面矛盾,善于解决问题,努力在实现“中国梦”、建设“三个陕西”、“幸福商洛”和把镇安建成“生态文明大县、旅游休闲名县、资源循环强县”的实践中干出一流业绩,向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