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工业经济科
分析全市工业发展情况,研究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拟订全市主要工业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对工业现代化实施宏观指导;指导行业技术法规和行业标准的实施;负责规划相关行业的重点矿区,安排相关行业和资源开发的重点建设项目。研究分析产业发展的情况,组织和协调专项产业政策的制定, 监督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研究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改革,协调服务业发展;研究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监测分析能源产业的发展态势,研究提出全市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相关体制改革建议和政策;安排全市能源发展的重点项目; 提出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政策; 编制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参与编制环保规划;组织协调环保产业有关工作;依法组织协调清洁生产促进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7、社会发展科
分析全市社会事业的发展态势,提出社会发展战略,拟订和协调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人口、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旅游等发展政策;组织编制有关专项规划,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研究全市就业、居民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的情况,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组织拟订和论证相关体制改革方案,协调解决相关的重大问题;安排全市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项目。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8、以工代赈办公室
编制全市以工代赈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市以工代赈项目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9、重大项目稽查与招投标科
负责全市重大项目稽查工作;负责全市招标投标活动的指导协调工作;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关党的组织机构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组、监察室按有关规定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