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部门:
1 办公室 :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局机关各项工作;做好文书、档案、接待、信访、保密等项工作;起草全局工作安排、总结和有关文件,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年度考核、奖惩及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抓好局机关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离退休干部管理、医疗保险、行政法规的宣传教育贯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和编审年度经费预算方案工作,审核、汇总上报基本建设项目和维修项目预算方案,监督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及局机关财务工作;负责审核、上报统计报表和全市文化文物报表;负责有关会议的组织工作,抓好局机关后勤服务和国有财产的管理工作,保证机关工作的高效运转;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2 文化艺术科:负责拟定全市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规划;管理、指导全市重点艺术创作与艺术生产;指导组织全市性重大艺术活动,协调全市专业表演团体的演出、比赛、评奖活动;联系艺术社团、培训专业艺术骨干队伍;负责全市县区文化馆、乡镇文化站的建设和业务建设工作;研究、指导图书馆事业管理和发展;负责全市电影行业的改革与管理工作;负责研究、指导全市群众文化的发展工作;负责全市“两馆”创佳评差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3 文物科: 负责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文物政策和法规;制定全市文物事业、博物馆事业和文物保护规划;负责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审批、审核文物商店、文物复制品生产和销售许可证;审核上报重点文物保护名单;指导全市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机构)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文物普查、管理、安全保护、抢救维修和考古研究、发掘以及考古勘探管理;负责全市博物馆藏品管理、修复、养护、陈列展览;配合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活动;负责市文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承担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4 新闻出版科:负责宣传和执行国家关于新闻出版和发行、印刷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内部图书的审读、审批和出版工作;负责全市内部报纸和期刊的审读、出版、管理和年检工作;负责全市印刷业的审批、监督、管理和年检工作,并查处违法、违规印刷经营行为;负责省级报刊驻商洛记者站的注册、登记及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工作;负责书刊、电子出版物经营单位的审核、审批工作,依法管理出版物市场,并负责出版物市场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市图书发行行业的“创佳评差”工作;负责版权保护和《著作权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及版权纠纷的处理和呈报工作。承担“扫黄打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相关工作。
5 文化市场稽查队:负责宣传贯彻国家文化市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负责全市文化市场稽查工作,依法管理文化娱乐市场、营业性演出市场、业余艺术培训市场,管理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市场,管理文物市场、图书发行市场;承担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直属单位:
1 商洛市群众艺术馆:商洛市群众艺术馆(原商洛地区中心文化馆)组建于1971年3月,系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是全市文化艺术中心、辅导中心、指导中心、活动中心、调研中心。运用各种文化艺术手段,组织开展群众文化艺术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搞好业余文艺群体建设,辅导、培训业余文艺骨干,组建多种门类的业余文艺团队,开展群众性文艺创作活动; 加强对县、社区、企(事)业、机关、学校等文化馆(站)、俱乐部的文化工作指导和文化活动辅导。积极开展群众文化理论研究,有计划地进行群文调研。搜集、整理、挖掘、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