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邢浩东 彭家让)5月13日,丹凤县人民法院通过多方联动,成功执结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件,仅用15天时间便为申请执行人丹凤某公司追回30万元执行款,以司法力量为企业纾困解难,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此前,丹凤某公司与西安某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丹凤法院。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西安某公司限期支付丹凤某公司货款3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经全面调查发现,西安某公司名下暂无银行存款、不动产等可供直接执行的财产,但其对第三方公司享有一笔待收货款债权。如何妥善利用这一执行线索,成为摆在执行法官面前的难题:若直接采取协助执行方式冻结第三方公司待付款,可能影响西安某公司与第三方公司后续合作,甚至引发企业信誉危机;若放弃该线索,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则难以保障。
面对复杂局面,丹凤法院执行法官经深入研判,创新采用“三步走”执行策略。首先是精准查控财产,执行团队迅速核实西安某公司待收货款情况,明确第三方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及履行期限,并依法向第三方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牢牢掌握财产主动权;其次是开展善意沟通和解,法官主动搭建协商平台,组织三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通过耐心释法析理、阐明利害关系,最终促成三方达成一致意见:西安某公司同意将该笔货款直接用于履行债务,丹凤某公司承诺收到款项后了结纠纷,第三方公司也积极配合完成钱款划转;最后是把握进度高效执结,在各方协同配合下,第三方公司及时将30万元货款汇入法院执行款账户,执行法官当日完成扣划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实现案件快速圆满执结。
此案的成功办理,彰显了丹凤县人民法院在涉企案件执行中的司法智慧与担当。执行过程中,法院摒弃“一冻了之”的传统做法,通过柔性协调,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企业经营的负面影响,实现双方“双赢”,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