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汤景涛)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活动,加强干部纪律作风整顿,创新干部管理模式,激发干部工作热情,促进干部作风转变,柞水县柴庄镇在不断的探索创新和实践完善中总结出一套独特的干部考核环节,即《干部工作落实绩效考核表》。该表细分了干部的工作内容,要求标准和完成时限,然后根据完成情况(全面完成、部分完成、未完成、拒绝接受)由责任领导对工作责任人进行跟踪考核,做出量化评分,依据评分结果,每月评选出模范带头星、完成任务星、遵守纪律星、工作创新星、热情服务星,做出相应的物质奖励,并将"五星"公示于"光荣榜",在年终考核时优先评定先进个人、先进公务员等先进的评选。对评分的后三名,镇纪委要对当事人进行诫勉谈话;全年考评两次得后三名的,镇纪委将给予当事人警告处分;全年三次得后三名的或者工作有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影响恶劣的年终考核直接确定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