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花钱不管钱 镇上管钱不花钱
商洛日报讯(冯永发)丹凤县全面推行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等“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制,实行村集体组织的一切收入必须及时、足额存入集体设在镇代理服务中心的资金收入账户,统一进行监管。
村集体“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审批权的主体仍然是农村集体及其成员,不改变原产权关系和债务主体。村集体资金小额支出实行支书、主任、监委会主任“三签制”,大额度资金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在各镇建立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代理事项,并建立了资金和资产、资源两个监管工作体制,资金监管工作由财政部门承担,资产和资源监管工作由农业部门承担,实行“资金委托代管、资产统一监管,资源实行联合协管”的管理方式,从“三资”的源头抓管理,使村集体组织账、权、钱、物分管,真正实现了村级“三资”“村上花钱不管钱,镇上管钱不花钱”,建立了长效的“三资”监管机制,加大了组织和群众监督的力度,有效约束了村干部行为。今后,凡是村级收入不进收入专户、坐支集体资金、账外设账的一律按私设“小金库”论处。每月公开一次村集体财务收支情况,每季度公开一次资产、资源流转情况,强化群众对村级财务的民主监督权。上级部门下拨给村集体的各项资金需要村级收入专用票据,将不再以现金形式支付或将资金拨入指定以外的账户。自全面推行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后,有效规范了农村集体资金使用、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的科学化管理,使村集体“三资”管理成了“阳光管理”,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铲除了因“三资”管理漏洞而滋生腐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