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歌词作品的提交方式
歌词作品征集的参加者应同时将
(a) 参选作品的清晰文稿一份;
(b)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签署的《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原件。
(c) 按照本办法的要求以中、英、法文填写、签署的《参选表格》原件;
(d) 所有参加者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提交至:南京市扬子江大道228 -1号绿博园内南京青奥组委文化教育部,联系人:任丹,邮编:210019;或登陆南京青奥会官方网站http://.nanjing2014.org/cn/,按照页面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并进行相关操作,在线完成参选作品的提交。
在本次活动征集截止时间之前未提交本款上述任何一份文件的参加者,其歌词作品将不具有参选资格。
七、组织架构
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由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主办,由第二届夏季青年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文化教育部具体承办,征集活动设立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并下设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具体负责歌曲征集评选活动的作品收集、整理、归类等工作。
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公室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 丹、郭 鹏;
电 话:025(+86 25)-56661550、18905150797;
传 真:025(+8625)-56661222;
Email :rendan@nanjing2014.org;
参加者可登陆南京青奥会官方网站http://.nanjing2014.org/查询了解征集信息。
八、参选作品的评选
本次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将设置下列奖项:
1、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奖,各奖励奖金2万元,颁发荣誉证书,授予歌曲作者“南京青奥会文化大使”称号并颁发证书;其中1首被选为青奥会会歌后,再奖励奖金3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其中1首被选为南京青奥会火炬传递主题歌后,再奖励奖金1万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2、南京青奥会颁奖仪式音乐奖:1部,奖励奖金3万元,颁发荣誉证书;
3、南京青奥会青少年自主创作的优秀歌词奖:10首,各奖励奖金1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4、南京青奥会青少年自主创作优秀歌曲奖:10首,各奖励奖金2千元,并颁发荣誉证书;
5、本次活动将设“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入围作品50首,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从50首入围作品中产生。将向入围作品的作者颁发纪念品、证书和南京青奥会赛事门票1套;
6、凡是提交完整歌曲作品和试唱小样的作者,将获得南京青奥会参与证书和纪念徽章1枚。
应征南京青奥会火炬传递主题歌的落选作品自动成为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的参选作品参与评选。青少年自主创作的歌曲同样可以参与南京青奥会10大金曲评选。
上述奖金金额均指税前金额,参加者应自行按照相关国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相关地区的法律规定纳税。
九、关于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
1、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与指导规则的构成
《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办法》、《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表格》及《南京青奥会歌曲征集评选活动参选作品著作权转让承诺函》、《确认和放弃权利声明》互为相互说明的关系,共同组成本次活动的征集评选文件,请参赛者根据自身情况确定需要递交的应征作品、资料和文件。
2、本次活动征集评选办法文件的获取
参加者可从南京青奥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