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权威数据欠缺和认定难题,这是一个关于我国住房保有税规模极为粗略的匡算,但结果已足以说明一些问题。
根据现有的官方统计数据、结合最新的关于我国住房保有税征收政策消息测算,一旦我国政府部门对住房开征保有阶段税费(房产税或物业税等),每年此类税收的总额将突破1000亿元,与现有房地产相关的五项税种2009年全年增量总额相当。
物业税等对物业保有阶段征税,由此带来的新增税收收入,一直被不少人士看作是解决地方财政收入过多依赖土地出让收入的重要途径,但问题可能没这么简单。
匡算可知,全国住房保有税每年千亿元的收入,与此前国土部公布的去年全国土地出让总价款近1.6万亿元相比,简直杯水车薪。
上海国民住房和公积金研究中心理事长、浦东改革与发展研究院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丛诚在其研究报告中则给出了住房保有税在地方财政收支中的一个可能“角色”:年度物业税总收入一般就是地方当年公共财政收支预算的差额,即由物业税收入来填充地方财政入不敷出的不足部分。
尽管依然阻力很多,但不少专家认为,为了房地产的长期健康发展,以房产税、物业税为主要税种的住房保有税迟早会出台。
“日本房产租金回报率是2%,香港仅1.7%,上海是2%左右,就该指标而言,国内大部分地区的楼市正在‘红灯区’运行。”华东师范大学欧亚研究中心研究员余南平日前在“2010上海搜狐焦点新视角高峰论坛”上指出,住房保有税的开征将使楼市驶出“红灯区”,逐步恢复理性,进而最终在2011—2012年前后形成楼市发展格局的“最终版本”。
千亿保有税公式
“这是一个非常困难的测算,包括国家中央部委也在这方面煞费苦心。”对于“一旦住房保有阶段的相关税种开征、每年将会有多大规模的金额”这道计算题,本报委托的多家房地产专业研究机构的负责人都觉得很为难,“在目前的情况下,这几乎是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确实如此,不管物业税还是房产税,要计算其每年的征税金额,不仅涉及到全国住房保有量、住房市场价值、征税税率等基本信息的认定,还包括二三套住房信息甚至全国家庭构成等情况的认定,种种原因,一直以来都存在确认难度。
不过,结合多家专业机构的测算尝试,本报试图借助官方权威部门披露的相关数据,通过匡算,基本窥得住房保有税的征税金额规模。
在这个计算中,将城镇居民二套及以上的房源作为征税对象,这些房源由“全国目前的城镇住房保有总量-城镇居民拥有的首套房总量”计算得出,其中,全国目前的城镇住房保有总量=28(住建部此前公布的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6.22亿(发改委公布的城镇居民总人口)=174亿平方米,城镇居民拥有的首套房总量=1.55亿(城镇居民家庭数)×83%(住建部披露的城镇居民住房自有率)×100(每套住房面积)=129亿平方米。
综上,二套及以上拟征税房源总量约为45亿平方米,则每年住房保有税税收总额=45亿×4695元/平方米(据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全国商品房均价)×70%(房产余值以市值70%计)×1%(税率)=1479亿元。
通过极为粗略的计算,可以看到呼之欲出的住房保有类税一旦出台的威力大小。
“实际的规模应该会更大。”中房信分析师薛建雄指出,由于在上海等投资者比较集中的地区,有相当比例的房源在投资者手中,这些投资者往往并非城镇居民。“此外,70%的房价余值测算是国际平均水平,但因中国物业一般年限较短,房价涨速明显高于国际平均水平,相信中国相关税收认定中,该比例还将提高,征税金额或将随之上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