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个人账户后,这笔钱可以有几种处理方法。"査建华表示,"政府可以把原本打入个人账户的这部分钱还给企业和个人,这样企业的社保负担降低了,个人的可支配收入也提高了,有利于企业的成长和内需的拉动。还有一种办法是缴费比例依然不变,把个人账户里的钱都打入统筹基金,让参保人在治疗大病时,能获得更高比例的报销和更大幅度的资助,让医保统筹基金发挥更大的社会互助共济的作用。"
李珍则主张在取消个人账户后,将相应的资金用于城市"一老一小",即参加居民医保的老人和学生、婴儿等弱势群体的医疗保障,因为目前城镇职工医保的筹资水平大约是"一老一小"医保筹资水平的6倍,城镇居民医保为"一老一小"提供的保障很低。这样既解决了现存个人账户资金浪费的问题,同时也可以提高"一老一小"的保障水平,还解决了城镇医保"一家多制"的问题。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取消医保个人账户金之前,目前积累在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应得到合理的处置。
事实上,早就有地方开始这么做了。据媒体报道,早在2007年,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珲春市就已取消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的设立。不设个人账户后,个人缴费标准也相应得到了降低。
本刊记者邢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