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6日,人民大会堂北京厅,由中国出版集团公司主办,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承办的“王汉斌文集出版座谈会”在此举行,会议得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的大力支持。
王汉斌是改革开放后相当长一段时期我国立法工作的重要领导人。从1979年至1998年3月,他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岗位上担任领导职务长达20年,参与和主持起草、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有230件,是我国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特别是立法工作的重要见证人和决策人之一。
中国出版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裁王涛主持座谈会。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王汉斌文集包括《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文集》和《王汉斌访谈录——亲历新时期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两书。
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刘政首先介绍图书出版编辑情况。刘政强调,王汉斌文集及访谈录的出版遵循了一条原则,就是如实写,当时是什么情况就按什么情况写。只有忠于史实,才能忠于真理。汉斌同志说:历史是不可更改的,也是回避不了的,过去说为尊者讳,隐恶扬善,这个毛病是从斯大林那里来的,没有什么好处。把一个真实的历史留给后人,在汉斌同志看来,这是一种责任。刘政说,汉斌同志的访谈录主要谈的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10年的民主法制建设,特别是立法状况。这10年,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最好的历史时期。“血的教训使我们懂得了法制的重要。”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启动,首先来自于对历史的反思。邓小平同志的重大功绩之一,是开启中国走向法治。许许多多老干部和知识分子,在 “文革”中遭受迫害最严重、反思也最深刻。他们从切肤之痛中对中国必须走民主法治之路有了清醒的认识,成为推动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汉斌同志在“文革”中的苦难经历使他对“无法无天”深恶痛绝。一位哲人说:受难使人思考,思考使人受难。于是,许多受难者成了思考者。汉斌同志就是其中的一员。他给我们留下了这个访谈录。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适时、 国务院法制办主任宋大涵、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陈光中、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会长、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张春生畅谈感言。
与会者一致认为,“汉斌同志是新时期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领导人。从1979年到1998年,汉斌同志除担任党和国家其他重要职务外,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岗位上担任主要领导职务长达20年,参与党和国家的重大决策。”
“他协助主持或者亲自主持起草和修改的法律达230部,涵盖国家基本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发展以及资源和环境保护等各个方面,为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倾注了大量心血。为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这两本书记载的是一段历史。介绍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以邓小平、彭真同志为代表的一批具有远见卓识的中国共产党人,肩负历史使命,深刻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按照党的决策,开启的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历程。这一时期的工作和所积累的经验,对于今后人大制度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对于法学理论界研究这一段历史,都有重要价值。”
与会者高度评价,“汉斌同志的著作比较全面、深入地阐述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推进政治体制改革一系列重大决策的内容和过程,生动记载了我国发展改革过程中的立法大事要事,真实再现了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历史进程,集中反映了汉斌同志对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执着追求,系统阐述了我国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的实践成果和理论探索:一是,法律是推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二是,国家机关行使职权必须依法进行。三是,人大行使职权必须依照法定程序。四是,立法必须从实际出发,广泛听取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