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原》1993年出版至今,在国内已推出40多个版本、发行170余万册,还出有日文、韩文、越南和法文4种外文版,却一直没有英文版。这是为什么呢?有评论家分析称,“要原汁原味地翻译出《白鹿原》中的陕西土话太难了”。这种说法,几乎成为一种公认。
但中国作协副主席、《白鹿原》的作者陈忠实近日给出了另一种答案。“问题出在我身上”,他回忆说,事情发生在协商出法文版那一年,“签约时,法方编辑说还想出别的外语版,要我把其他的外语版也签给他们。我想人家把咱的书翻译到其他国家,是好事,也没往深处细想,稀里糊涂就签了字”。
直到去年,法方出版机构除推出《白鹿原》法文版外,再没其他动静了。这么多年来,“至少有六七拨人来和我谈过出英文版的事”,陈忠实告诉记者,去年美国一家大出版社还派人来北京,找中国作协和人民文学出版社协商出英文版一事。最后,因有那个合同在,美方出英文版得经法方授权,而美方想直接取得作者本人授权。最后,这事就搁下了。陈忠实不无遗憾地说:“洋合同绊住了《白鹿原》的英文版。”
中国作协创联部李朝全介绍说,为扶持中国作家作品“走出去”,中国作协特意成立了“中国当代文学对外译介”工作机构,还在中国作家网上推荐《白鹿原》等32部优秀作品,诚邀各国出版机构和译者参与,并给予一定的资金资助。但是,中国作协目前还没有专门代理作家海外版权事宜的机构。
目前,中国文学输出主要依靠三种途径:一是外国出版社来华与作家本人直接谈;二是翻译家或汉学家在取得作家授权后,再根据作品口味联系国外的出版社;三是中国作家直接与国外出版社联系。由于国内还没有专门受理文学输出业务的机构,所以很多作家处理文学输出事务时,都是“一个人的战斗”。
因涉外出版合同会牵扯很多具体的法律细节,这让惯于握笔写作,却不会抠法律字眼的中国作家被人欺诈竟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清华大学教授、作家格非的小说被法国一出版社引进后,对方只付了2000欧元稿酬,就转手将版权卖给别的国家,却未与他沟通;陕西作协主席贾平凹虽没明说哪部作品被侵权,却坦言在与海外出版社合作时一般基于多年积累起的人情和关系,彼此间的法律规范并不健全……
许多不愿具名的作家表示:中国作家跟国外签约,很少有不被“暗算”的,对方的合同很多是霸王条款。有位作家还讲了这么个故事:法国第五大城市尼斯的一出版社出版了几个中国作家的书却不付版税,多位中国作家联名起诉后,却被法方告知出版社倒闭了,资产评估后才能付版税,还要求中国作家出庭。该作家反问道:“你说,为那点看不见的版税,谁会专门去法国打官司?”
近年来,世界对中国文学的关注度逐渐提高,这为更多的中国文学输出到国外提供了机遇和可能。然而,文学代理在我国几乎是个空白。在涉外出版缺乏职业代理人专业服务的前提下,如何跳过合同陷阱,避免中国作家被外国出版机构“暗算”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