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消息称知音传媒集团将进军股市,成为中国期刊第一股。《知音》杂志一向以感情、爱情、案情故事以及明星隐私抓住读者,有自己的读者群体,甚至形成了所谓“知音体”。有人评论称:“知音体”用一种带有抒情的语调来混淆新闻性和故事性的边界。曾经与《知音》有过官司的作家毕淑敏更是表示这家杂志缺乏道德底线。(5月3日北京日报)
如果要问在中国有哪几本杂志曾经深深影响了几代中国人,我想毫无疑问有三本杂志当之无愧的可以入选前三甲:《读者》、《知音》、《故事会》。每一个能识字的中国人几乎都看过这三本杂志中的一本或几本,而且基本上阅读此类通俗读物的年龄都是在小学、中学阶段。可能《知音》和《读者》的读者群年龄范围会更大一些,尤其是《知音》,作为一本家庭主妇杂志,知音这些年来用执着的“知音体”保持了自己的风格,也拥有了一批稳定的读者群,而且在发行量以及下游业务拓展上也做的风声鹊起,发展势头强劲,而千字千元的稿酬付费也让很多期刊作者和同行们艳羡。
所有这些业务上的发展,都只能证明一点:《知音》在市场经营战略上是成功的,但是否就可以据此认为《知音》整体上的成功呢,笔者认为作为一本期刊杂志,《知音》除了是一个企业集团,更是一个社会传播的公器,所有在这个传播平台上刊发的文章是会对社会产生一定影响的,因为它的受众群将近600万,这样一个传播人群对社会舆论的辐射效力是非常惊人的,因此《知音》在保持国内通俗期刊草根特色的同时,也不能一直以“知音体”来打拼市场,毕竟随着国民教育的提高,广大农村地区的年轻人的文化层次和欣赏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如果仅仅靠煽情和章回小说式的叙述来吸引这个群体,恐怕也不是长久之计。
最为重要的是,在当前人们更加注重保护隐私和知识产权的今天,任何凭空捏造的假新闻都有可能触犯法律红线,受到法律追究,《知音》近几年的名人官司打了不少,而且似乎有愈战愈勇之势,不知道这种底气何来,但有一点可以确定,这样的官司越多,就会有越多的人了解这本刊物在一些稿件的组稿过程中的一些不规范甚至是侵犯隐私、编造假新闻的行为,这对于一个刊物的声誉来说无疑是非常不利的,因此笔者认为不能凭借一时的家大业大,就无视、漠视期刊生存的基础——真实性。没有了真实,最终失去的不仅仅是市场,还有永不再来的信任。
我们经常听到的一个词是“媒体责任”,作为一本期刊杂志,理应肩负一定的社会责任,而不辜负这份责任,的确需要长期的媒体操守的坚持,需要社会良知的守望,《知音》在尊重被采访人和媒体责任承担上任重道远,还需要进一步改革,而借上市的机会重新回望并反思得失,适逢其时。(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