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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建立快速查处机制 学校违规首先追责校长

潍坊建立快速查处机制 学校违规首先追责校长

2013-12-05 14:48:00

来源:齐鲁晚报

  4日,记者从潍坊市教育局获悉,该局依托潍坊教育惠民服务中心电话、网络受理、现场受理、市长热线转办受理、来信来访受理等9条受理渠道,及时受理群众对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今后,潍坊市教育局将建立市、县、镇、校四级联动机制,通过完善投诉受理平台,快速反应,及时应对,对有偿家教、乱收费等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今年共受理违规收费投诉154件,对查实的28件全部及时进行了处理。教育惠民中心根据会商结果,及时向投诉人反馈调查处理情况,征求投诉人的意见,直至投诉人满意为止。

  对教育惠民中心受理的违规收费投诉件,全部由“潍坊教育督导巡视团”以第三方的身份进行核查,建立了违规收费行为等群众投诉事项的快速查处机制,将学校各类违规行为的裁判权、监督权“承包”给督导巡视团,由督导巡视团对包括教育乱收费在内的各类教育违规行为进行核查,从而避免了“管办一体”体制下教育主管部门对各类违规问题监督查处过程中的种种障碍,做到了“有报必查,查实必究”。

  年初,潍坊市教育局与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县市区教育局与乡镇教管办及所辖各级各类学校分别签订《教育收费治理工作责任书》,明确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中的责任,对违规收费行为坚持追责到人,凡是学校发生违规行为的,首先追究校长的责任;镇(街办)所属范围内有两所以上学校发生违规办学的,追究教管办主任的责任。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必须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学校醒目位置设立的校务公开栏和“中小学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常年公示,把收费项目标准全天候置于家长和学生监督之下。

  同时,将各学校收费公示情况纳入督学责任区每月必查的重要内容,对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明确的,对学校和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并与校长职级和评先树优挂钩。先后两次开展春秋季教育收费专项检查,严肃查处在职教师参与有偿家教、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等违规案件。(记者 秦国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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