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日报讯 (刘瑞哲 记者 王 涛)近日,市林业局下发切实加强牡丹种子管理禁止抢采掠青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县林业部门采取强力措施,开展广泛宣传,加强执法管理,严禁抢采掠青,规范牡丹种子生产经营秩序。
通知指出,牡丹具有油用、药用等多种用途和价值,是我市重要的特色产业。我市也是全省牡丹的集中分布区和种子采收区。当前,全市大力发展牡丹的热潮正在各地蓬勃兴起,一些商家唯利是图,不顾种子质量,抢采掠青,严重扰乱牡丹种苗市场,影响了牡丹种子的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对牡丹产业发展埋下了隐患。
通知要求各县区林业部门根据本县区牡丹种子成熟情况,提前公告采种期。各生产单位和个人应按照采种期科学采收牡丹种子,县级种苗管理机构要加强监督检查,禁止抢采掠青未成熟种子。鼓励有合法手续的牡丹种子经营企业采取订单生产,保护价收购的方式,开展经营活动;大力支持省内从事牡丹产业发展的公司、生产单位或个人签订协议,在种子成熟采收后,按协议组织收购,坚决杜绝在种子尚未成熟前进行收购。各县区林业部门要对非法采挖野生牡丹种子资源的行为,实行严厉打击,从重查处;对违法生产销售和收购牡丹种子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预测,全市现有的1.8万亩牡丹基地,通过科学管理,到盛产期后,每亩每年产牡丹籽按最低250公斤,每公斤20元计算,每亩年收入可达5000元,总收入可达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