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大力宣传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节约资源法、水法、再生能源法、森林法等环保及资源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法律法规,加强资源、能源保护,建设美丽幸福商洛。
7、大力宣传国防法、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国家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消防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安全生产法等公共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提高全民安全意识、风险意识和预防能力。
8、大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民族地区繁荣稳定,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关系和谐。
9、大力宣传网络安全法等互联网领域的法律法规,教育引导网民依法规范网络行为,建设良好的网络空间秩序。
10、大力宣传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调解、信访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1、大力宣传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进一步明确各级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着力加强宣传思想阵地建设与管理,严密防范网上意识形态渗透,牢牢把握意识形态主导权。要大力宣传有利于激发文化创造活力、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12、大力宣传《商洛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和“十三五”期间全省、全市颁布的地方法规,促进地方社会依法治理,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保障公民权利义务,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大力宣传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尊重和保障人权等法治观念和法治原则,破除“法不责众”“人情大于国法”等错误认识,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逐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良好习惯。
(四)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适应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新形势新要求,切实加大党内法规宣传力度。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大力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和协调,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五)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以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为主旨,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总结运用全市“六五”普法法治文化建设的经验和成果,创新开展法治文化创建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组织开展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并纳入文化作品评奖内容,纳入艺术、出版扶持、奖励基金内容。广泛利用重大纪念日、活动日、宣传日开展法治文化活动,组织法治文化作品展播和法治文化下基层活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文化需要。要充分利用省、市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有利契机,把法治文化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把法治元素纳入城乡建设规划设计,大力加强基层法治文化公共设施建设。
(六)深入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把法治创建作为依法治理的重要抓手,创新形式和方法,引导社会治理法治化取得实效。
1、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全面推进法治城市、法治县(区)等法治创建活动。2020年前商洛市创建成法治城市。2018年全市法治县(区)达到70%,2020年全部创建完成。
2、坚持推进部门、行业、系统依法治理,按照各自职能定位,依据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要求,开展形式多样的行业法治创建活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和水平。“七五”普法期间,全市将评选10个依法行政先进单位,10家依法经营模范企业,100个行政执法示范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