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绝不是一个普通的白酒企业,它是一个极具政治性的行业特例。”白酒营销专家陈默在评价白酒企业时,总再三强调“除茅台之外”的行业共性。
有传闻说,茅台确实驻扎着一个武警中队,因为里面有很多年份酒价值连城,非常稀有,属于重要国家财产,需要保护。在茅台酒厂工作了20余年的前高级酿酒师王宏(化名)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证实,“很多老年份酒都是贴着封条的,酒厂内部人员也只有极少数几个能进去看看。”
王宏骄傲地介绍说,“茅台与国家领导人、各国元首的照片贴满了文化厅几面墙,除了茅台,谁配称国酒?”
茅台“关系论”
在“关系论”的影响下,质疑矛头直指茅台“破冰”前的一次接待考察。
根据贵州省遵义市政府官网公布的信息,去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付双建、商标局局长许瑞表、工商总局商评委主任何训班等组成的调研组曾赴茅台集团,就“国酒茅台”商标注册事宜进行考察。
“茅台之前的多次申请都被驳回了,然后就通过邀请国家工商局、商标局等领导到茅台去,做了很多工作。因为是做了工作的,所以就不能说这事完全没有通过的可能性。”白酒营销专家肖竹青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强调“做工作”的重要性。
“这是‘阴谋论’,毫无根据。”王宏认为,调研组到访茅台是正常活动,“很光明正大,绝不意味着暗箱操作。”
“‘国酒茅台’通过审核是有法律依据可循的。”北京水平律师事务所的刘瑞涛律师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我还是看好的。”
按照《商标法》规定,含有“国家”字样或优良品质、动植物名称和地区名称的商标是不予注册的。“但也有例外,就是商标使用已经产生显著性特征的,商标主管部门就会特例放行。”刘瑞涛介绍说,例如,中华牙膏、两面针(4.67,0.01,0.21%)、龙井茶等,分别含有“国家”、植物成分名称和地区名称,但“都特例特办”了。
在白酒行业中,茅台“国”字号也并非首开先河,早在2009年5月,泸州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就申请注册“国窖1573”商标,并于2010年9月7日被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审核通过。由此可见,“含‘国’字的商标是完全可以申请注册的。”刘瑞涛认为。
“这是偷换概念。”肖竹青反驳说,“‘国窖’与质量无关,也不是商品种类,只代表窖池历史悠远。‘国酒’是商品种类,是为国家信用背书,代表一种荣誉,不可相提并论。”
贵州副省长的“不理解”
在这个全国GDP排名第26位的欠发达省份,茅台被誉为“贵州灵魂”。
自申请“国酒”商标以来,茅台遭遇了业内同行、行业专家和各路媒体的大围攻,质疑和反对声异常激烈,使得贵州省副省长蒙启良也忍不住动情呼吁:“大家可怜可怜吧,贵州好不容易有一个企业能赚钱。”
在蒙启良看来,茅台遭遇的“国酒争议”让他“非常不理解”。“产品商标申请是企业和商标主管部门的事,为什么会引起那么大的波动?中国需要一些民族品牌,为什么社会不能多给以支持?”
没想到,政府官员参与行业争论再次引起非议。“申请商标是企业行为,引起争议是行业行为,在以市场经济为主导的今天,政府官员不应参与此事,这对其他企业而言不公平。”陈默分析说,“这也让茅台更被动,其政治性被再度强化,容易激发业内不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