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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阳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管

2025-05-20

来源:商洛日报

  本报讯 (通讯员 张小华)“纪检监察干部应自觉养成在监督和约束下工作生活的习惯,严格规范‘八小时外’行为,始终做到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廉。”山阳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强调,信任不能代替监督,严管就是厚爱。
  近年来,山阳县纪委监委先后修订完善了《山阳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持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党性锻炼、家风建设,倡导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纯洁人际交往,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树立纪检监察干部良好形象。
  为促进制度有效落实,山阳县纪委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工作,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履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专责,对发现的相关违纪问题线索严肃处置。
  此外,为进一步凝聚干部监督合力,山阳县纪委监委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八小时外”自律承诺书强化自我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同时,畅通监督渠道,广泛受理群众通过网络、来信来访、举报电话等途径投诉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定期排查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理。
  “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有关问题,根据情形分别予以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整改、诫勉谈话、组织调整、停职检查直至调离纪检监察系统,涉嫌违纪违法的依纪依法从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反映失实的,及时予以澄清正名。”山阳县纪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外”行为将纳入个人廉政档案,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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